打击传销不力致使传销滋生壮大 三名干部被严重警告处分
发布人:蘑菇头 来源:中国江西网 发布时间:2019-04-25
“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、影响社会治安、造成妻离子散、引发大量案件,直接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,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。传销是‘经济邪教’。一定要坚决肃清,毫不留情!
4月24日,记者从南昌市纪委监委获悉,近日,南昌县通报2起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典型问题。
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魏志坚等人慵懒怠政问题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魏志坚、副局长陈水明、副局长谢小明在打击传销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,慵懒怠政,接到线索后未按相关程序展开调查和依法处置,致使某传销组织在县内滋生壮大,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。
2019年4月,南昌县纪委给予魏志坚、陈水明、谢小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南昌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民警冯军慵懒怠政问题。2014年10月,莲塘派出所民警冯军接到“外地群众被骗至县内某传销窝点”的报警后,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,未及时控制传销人员和上报相关信息,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。2019年4月,南昌县纪委给予冯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提醒,“天上不会掉馅饼,传销的本质是“庞氏骗局”。庞氏骗局很简单,就是拆东墙补西墙,收益来源来自于后来的人交的入门费,一旦这个资金链断裂,就可能导致模式崩盘。其实目的还是骗取钱财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骗取入门费为最终目的。"
按照我国《禁止传销条例》规定,只要具备入门费、发展下线、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,就可以判断其涉嫌传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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